1、心理學:是研究人的心理現象發生、發展規律的科學。
2、心理現象:心理現象是心理學的研究對象,它是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特征的統一體。
3、心理過程:是指人的心理活動發生、發展的過程,具體而言,是指在客觀事物的作用下,在一定時間內大腦反映客觀現實的過程。心理過程包括認識過程、情感過程和意志過程。
4、認識過程:是人通過感覺、知覺、記憶、思維、想象等形式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、聯系或關系的過程。
5、構造主義心理學:產生于19世紀70年代,創始人為馮特。馮特認為心理學是研究意識(經驗)的科學。他把意識分為感覺、意象和感情三個基本元素,認為所有復雜的心理活動都是由這些基本元素構成的。
6、機能主義心理學:產生于19世紀末,創始人是美國心理學家詹姆士。機能主義者強調意識的作用和功能,認為意識的作用就是使有機體適應環境。
7、格式塔心理學:1912年產生于德國,創始人是惠特海默、考夫卡和苛勒。強調心理作為一個整體、一種組織的意義。該學派認為整體不能還原為各個部分、各種元素的總和;部分相加不等于整體;整體先于部分而存在,并且制約著部分的性質和意義。
8、認知心理學:又稱信息加工心理學。認知心理學把人的心理活動看作是信息處理系統,由感官搜集的信息,經分析、貯存、轉換并加以利用。這些活動叫做信息加工過程。 心理學研究的客觀性原則:即實事求是的原則,客觀地研究人的心理和行為應該具備下列條件:所研究的心理或行為應該是可以觀察的、可以測量的。